郑州郑氏化工产品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
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
根据《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鹤壁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》,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,提升公司经济效益,减少污染物排放,我公司自2022年3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国家发改委、环保部令第38号)和《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》(豫发改环资[2018]161号)的要求,现向公众公示公司清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,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。
一、企业基本情况
1.企业名称:郑州郑氏化工产品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
2.法人代表:郑昊
3.企业地址: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区
4.企业生产规模:年产1500吨植物生长调节剂。本次清洁生产审核:调环酸钙原药300t/a、芸苔素内酯原药100kg/a。
6.主要污染物:废水、废气、噪声、固废
7.主要环保设施:废水、废气、噪声、固废治理设施
二、审核前排污情况
1.废水: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,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《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》(db41/1135-2016)表1、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,排入园区污水管网。
2.废气:排放的废气主要包括二氯甲烷、甲苯、丙酮、叔丁醇、乙酸乙酯、石油醚等。调环酸钙车间甲苯精馏尾气单独进行预处理,经碱洗 活性炭纤维吸附后,和含氯烷类废气以及罐区大小呼吸废气经1座碱液喷淋吸收塔 1座水吸收喷淋塔 2座活性炭(acf)吸附箱(吸附、再生交替使用) 25m高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。不含氯烷类废气及危废暂存间废气经碱喷淋 水洗塔 蓄热式热氧化炉rto 碱洗 25m高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,同时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,废气排放可满足《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9727-2020)、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二级标准和豫环攻坚办[2017]162号中,有机化工业类别中有关标准要求。
3.噪声: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空压机、凉水塔、风机、离心机、泵类等,企业通过设备选型,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源强控制、消声、减振和隔声等治理措施。各厂界噪声可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3类标准。
4.固废:固废主要包括蒸馏残渣、过滤滤渣、废层析柱及吸附物、废包装物、废导热油、生活垃圾、废活性炭、污水处理站污泥、污水处理站蒸馏残渣、废滤布、废溶剂等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。
5、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,编号:91410602ma3x8qxk0j001p。
三、联系人及币游国际集团的联系方式
审核企业:郑州郑氏化工产品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
联系人:田经理
联系电话:166392227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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